福州华研下发《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文件:
一、工作目标:
(1)坚决抵制我所在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2)使福州华研职工普遍受到教育,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和廉洁从医的意识,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形象;
(3)建立抵制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治理重点:
(1)有关领导及相关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的行为;
(2)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收受药品、设备、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或提成的行为;
(3)接受药品、设备、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不按照行政事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入帐,私设小金库、用于私分的行为;
(4)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财物的行;
(5)利用权力,在医药购销领域和工程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财物的行为。
福州华研已将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列为今年的重点工作,各科室要认真抓好本实施方案的落实。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应及时报告本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